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变更的一般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未变更的推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债权转让的禁止】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中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必须采用适当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受让人与从债权】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三人。
【债务抵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三人。
【合同的概括转让】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七十九条、*八十一条至*八十三条、*八十五条至*八十七条的规定。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三人。
【合同的概括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