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武汉智品堂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3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湖北省 武汉市 武汉市中北路世纪大厦1201
  • 姓名: 徐女士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区别

时间:2013-06-26点击次数:499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要求】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权被宣布无效的,**权人不得就该**与他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

  【**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交付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实施许可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三人实施该**;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让与人的违约责任】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追赶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三人实施该项**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的违约责任】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追赶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三人实施该**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让与人的侵权责任】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其他法律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定义】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义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中受托人的义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技术咨询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的义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归属】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http://zhongxiaoqiye.cn.b2b168.com